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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一篇寫得比較晚,先跟各位道個歉。總之研考會的「網頁內容可及性指引(WCAG2.0)推動策略(第二次)說明會」前幾天已經開放報名了,報名截止日期是 2010/10/15,請把握。這次說明會的時間是在 2010/10/20(星期三)早上 09:00 到 12:00,地點是在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大新館,那邊是靠近捷運小南門站(離西門站也不算太遠),2008 年的 OSDC.tw就是在同樣的場地舉辦。
這一次的說明會重點主要會是我前幾篇文章提過的內容,也就是回答第一次座談會還沒能回答完整的問題、說明軟體檢測與自我評量的進行方式規劃、檢測碼與自我評量碼的研擬方向與草案、A+ 檢測等級的配套等。目前的相關文件草案,以及當天的投影片(投影片不是我做的,也不是我要主講的,所以跟我先前發表的文章內容會有出入)都已經可以在研討會網站下載。
第一次說明會的時候我事先買好了回程車票,結果行程逼得太緊,沒有充足的時間可以在會場回答,實在是太可惜(當然,這是我的疏失);所以這一次我就不先買回程車票了,有任何我可以回答的問題,這次一定會回答到底。
另外這一次的說明會也邀請到和多設計負責人 hlb,他跟我一樣是 W3C HTML 工作小組的受邀專家,而且和多設計也承接過美國在台協會的網頁開發案,不但熟悉 WCAG,也對美國 508 公法 (Section 508) 有充分的瞭解及實務經驗,相信會讓這次的說明會座談比第一次說明會更精采且務實。
對了,如果你已經購買了《網頁親和力》,也歡迎當天帶來,我可以幫你簽名。
剛剛編輯來信通知我,《網頁親和力》已經上架到博客來網路書店了,全彩印刷,原價新台幣 520 元,2010/11/21 前有「松崗、博碩聯合書展」活動,單書購買 79 折(411 元),任選二書 75 折(390 元);另外金石堂網路書店也上架了,目前是新書全面 88 折(458 元)。
實體通路的部份,目前台北重慶南路的天瓏書局已經有進貨了,其他實體書店也會陸續鋪貨。由於松崗資訊本週剛好在搬家,所以相關業務的處理速度會受到影響,也許實體書店的鋪貨速度也會慢一點,還請見諒。
有參加預購贊助活動的朋友:我本週內會確認各位的郵遞資訊是否無誤,然後等我拿到書後就會寄出;如果你在 10/10 23:59 以前都沒有收到我寄出的確認電子郵件,還煩請主動跟我聯繫一下(或者檢查一下垃圾郵件匣有沒有不慎掉進去的信……)
上星期四我收到了編輯寄來的排版稿,於是用了週末的時間加以校對。經歷了一校的辛苦(排版的編輯以及畫圖的美術應該都被我煩得相當辛苦)後,這次的稿件看起來就好非常多了。雖然還是有一些錯字要修正、部分內容的編排可以再改善,以及部分資訊要更新(例如 Oracle 併購了 Sun……),總之,相信很快就可以處理完。我已經在今天一早把校對過的稿件寄回去給編輯了。
而在上週,Study-Area 酷學園很熱心地寫了一篇推薦序,也因此書籍的封面封底文案也在編輯的努力下大致底定,應該就可以請美術製作最終版的封面封底圖了。等我拿到這個最終的封面封底圖後(對,我現在還沒拿到),再貼出來曝光囉。
九月下旬預計會有一場座談會,要說明目前研考會版《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第二版的研修進度,以及相關的一些事項。在這次的座談會當中,有個重頭戲是要展示目前規劃中的檢測流程,其中也包括了新版檢測軟體的暫定介面。
我前幾天花了些時間,構想了一個介面設計的草圖,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下載回去看看(PDF 檔案);不過,由於這只是個草圖,所以我可以擔保:最後做出來的東西,一定不是長這個樣子啦!
(註:草圖當中的程式標題寫著「FreeGo v4」,但是根據最新的信件來看,新版的程式很有可能會叫「FreeGo II v1.0」)
繼續承上一篇,我最近這一週在寫二版規範的軟體檢測邏輯範例,以及自我評量暨稽核的步驟範例,因為第一次座談會時的進度還很初期,我覺得多數的與會者其實對於「第二版到底會怎麼實踐」很難有具體的想像,當然,更關鍵的是研考會相關人員對此也沒有具體的認知,所以我在座談會後的第一次會議當中就提出:期末座談會的時候應該要以實際的範例,展示一下第二版到底會怎麼進行。
目前研考會的 FreeGo 檢測軟體其實稍微把玩就會發現裡面的邏輯還蠻不嚴謹的,導致很容易就會有漏洞,或者是遭遇無法處理甚至無法加以判斷該不該處理的情況,這也是我在撰寫這個範例的時候,想要順便釐清的環節。以下就以「XH1010101 提供影像地圖區域的替代文字」這個檢測碼為例,其軟體檢測邏輯應該會像這樣:
軟體檢測在第二版規範當中,主要的用途是第一線篩檢工具,也就是揪出顯而易見的錯誤,而不是要精確地指出所有不符合規範細則的地方。為了要確認網頁符合規範意圖,通過所有的軟體檢測之後,緊接著要由網站主自己進行「自我評量」(取得認證的網站日後也會由第三方執行稽核,稽核跟自我評量祇有執行者的差異,執行步驟倒是相同)。
在目前的第一版作業程序當中,「人工檢測」幾乎都是直接閱讀網頁原始碼,或者是丟給 Lynx(不支援 UTF-8!)看結果,比較像是在針對盲人使用的情境處理,而不是真的在確認網頁親和力,而且做起來很辛苦,執行門檻高。我覺得這種自我評量應該要採用比較務實的方式來執行,搭配各種工具,用便於觀察及記錄的方式來處理;例如以「EV1010102 提供影像地圖區域的替代文字」來說,可以這樣做:
像是這樣的範例,我大概已經寫了五組左右,本週的會議上應該會討論這些範例是否合宜、要採用哪一組、是否還需要修改等等。
承接上一篇文章,另一個最近處理的問題是關於《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第一版執行期間冒出來的那個「A+ 等級」。
這個「A+ 等級」在第一版規範當中,大致上是以「A 等級」為基礎,然後額外加上「三項功能」,以及 6.5、9.2、9.3、9.5、13.6 這五個檢測碼──實際上那個「三項功能」的用意或精神都已經涵蓋於那五個檢測碼當中了,唯一完全跳脫整個規範設計的祇剩下那個古怪的「導盲磚」。
於是乎,在處理《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第二版時,關鍵就會在於那五個檢測碼會發生什麼事。非常幸運地,那五個檢測碼在 W3C WCAG 2.0 當中,多半屬於「現在的使用者代理已經夠成熟了,不再需要這種過渡性設計」,白話一點,就是已經不復存在了;唯一一個殘存下來的,是第二版規範中的「8.5 除非網頁是一段程序的結果或某個步驟,否則就要有多於一種方法,來在一組網頁當中定出特定的一個來」,這一個成功準則原本在 W3C WCAG 2.0 的設計中,是 AA 檢測等級,由於研考會強烈要求要把 A+ 對應到第二版的 A,所以唯一可行的作法就是把這一條從 AA 改列為 A。以下是我目前在規範當中針對這項變化所撰寫的註腳:
規範 8.5 於 W3C 協會網頁內容可及性規範之檢測等級為 AA,然因多重導覽之設計,對我國網頁使用者至關重要,故於本規範中,將此條規範之檢測等級設為 A;比對本規範與 W3C 協會之網頁內容可及性規範時,需注意符合本規範檢測等級 A 之網站可符合 W3C 協會網頁內容可及性規範檢測等級 A,但符合 W3C 協會網頁內容可及性規範檢測等級A之網站,亦需通過規範 8.5 之檢測,方可符合本規範之檢測等級 A。
最近幾個星期以來,我都在處理檢測碼與自我評量碼的編列,這基本上是個很大的工程,我覺得很難在九月底前(這是研考會這項委外案的結案期限)完善處理好,但是研考會方面不管怎麼溝通,都還是很堅持要生出可供結案的清單,所以目前僅有還不是很理想的進度……
為了讓各位能夠了解目前發生了什麼事,我把一封我寫給專家會議成員的內部信件稍微整理後張貼如下(很長,請做好心理準備):
現行之 Techniques for WCAG 2.0 當中,General 共計 144 項,HTML 共計 57 項,CSS 共計 22 項,然而各項技術與 WCAG 2.0 規範成功準則之間為多對多的關係,而 WCAG 2.0 當中的檢測等級係按照成功準則來訂定,所以同一項技術在不同條件下施展,會對應到不同的檢測等級。
另一方面,Techniques for WCAG 2.0 當中的各項技術乃是非強制性的正向列表,對於能對應到多項技術的某條成功準則來說,符合規範並不需要實踐所有的技術;然而目前檢測作業方式必需使用「若且唯若」形式的列表,所以不可能直接採用 Techniques for WCAG 2.0 當中的各項技術。舉例來說,C12、C13、C14 分別指定使用不同的尺寸單位,如果要全部分列檢測碼,就會發生只能通過其中一個,無法同時通過三個的情況。
考慮到上述兩個情況,所以將 Techniques for WCAG 2.0 的各項技術移植為檢測碼與自我評量碼時,部分技術需要合併,部分技術需要分解,部分技術則需要合併後再分解;技術分解的前提是同時對應到多個檢測等級不同的成功準則,如果有多個相同檢測等級的成功準則均採用了同樣的技術,則斟酌各成功準則的目的,以及該技術的主要用意,將該技術僅編列於最吻合的成功準則。
除了前述可合併的情況外,另有部分技術彼此互相矛盾,舉例來說,H46 技術的使用前提已經與 H88 及 G134 違背,而且其對應的成功準則均為A檢測等級,因此這類技術就予以刪除,不予納用。
註:此例 H46 技術並非任何成功準則的充分技術,而是技術忠告而已,描述的是在未能達成 H88 及 G134 技術的情況下,仍可試圖增添親和力的作法;然而就檢測作業來說,加入這類技術忠告並沒有實質的作用,徒增作業複雜度及承辦人員困擾,故不採用。
至於與現行一版檢測碼相關的部分,也盡量予以合併或調整。
在編修過程當中,產生了若干情況:
經過一番重新整理、編修之後,做出了幾項變動:
最後初步整理出來的有:XH 檢測碼共計 36 項,CS 檢測碼共計 13 項,ME 共計 1 項,自我評量碼共計 171 項,不過目前這樣的編修結果可能仍過於嚴苛,或者在實務上 不見得可行,或者與我國國情無關(但是可能與國際接軌有關),均需進一步確認及商討。
大家好,我又來報告了。
六月底座談會之後,其實一直要到下星期才終於要開會討論相關的後續,不過前幾天收到了一封信,提到研考會的「指示」,提到下一場座談會預計會是在十月份的時候舉辦(我記得很久之前本來是預計在九月份,不過現在連七月份都快要過完了……)另外則還有一點比較令人匪夷所思的,原文抄錄:「除非後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另有要求,不建議直接將A+等級標準提升至AA等級」。
說是匪夷所思,是因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根本不會訂到很細節的部份,所以研考會這個「指示」感覺起來好像是在說要把原本規劃中的 AA 訂成 A,然後另外在原本規劃中的 AA 與 AAA 中間再安插一個 AA(聽起來像繞口令?沒關係,不重要,我覺得並不會真的變成這樣)。
總之研考會其實一直以來都有一些雲端的想像,並且用以作為規劃與執行的依據。我覺得目前專家會議總是沒有與研考會的承辦人直接溝通(有幾次的會議確實有研考會的人員出席,但是研考會的人員在一開始講完話後就先離席了,不大能算是有效的完整溝通),實在不是一件好事,往往會變成會議討論幾個星期,研考會那邊一句話就推翻,也沒有真的瞭解雙方的意圖或考量,很容易破壞既有決議的平衡。
我不知道下星期的會議會不會有研考會的人員出席(看起來應該是要有才對),總之我還是會盡力把前一篇提到的想法提出來討論一番;至於接下來要怎麼進行,說實話不是我能主導,屆時有了結論後,我會再跟大家報告。
昨天雖然提前進入開放座談的議程,但是時間上仍然相當緊迫,實質的溝通效益其實相當有限,也沒辦法針對每一項細節予以回應。這裡就我記憶所及的範圍,簡要記錄一些與會人士提出來的主要意見,並補充我個人對這些意見的回應。請注意:這是我個人的回應,不代表其他人士或團體。
說實話,我還是覺得用「親和力」會更好。可惜過去的包袱大概很難丟掉,所以近年內恐怕很難看到「親和力」成為規範文件上的用語。
這裡的問題是,這兩項建議是互斥的!因為 W3C 自己的 WCAG 1.0 跟 2.0 不論是概念、架構、用語、細節上都相差甚遠,而研考會版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一版又是從 W3C WCAG 1.0 而來,所以實在是不可能同時沿用第一版,又兼顧 W3C WCAG 2.0 的內容。
我自己是傾向於直接拋棄第一版,整個重做第二版,但是這樣子會遇到執行業務上的問題,不論是相關單位承辦人員或者廠商等,勢必都無法接受,所以現狀是:目前的二版走向是折衷路線,原則上採用 W3C WCAG 2.0,同時盡可能保留或延續規範一版的內容。事實上,包括用語的變更都是採取這樣的原則,有更動的部份都是一版規範中真的很不適用的;這部份的細節請見規範草案的附件說明(在第 47 頁)。
實際上布朗大學的評比是一個量化的評比,而不是質化的評比,可以參考我以前寫過的說明。簡單來說,A+ 等級這種作法的優劣與否,並沒有影響到布朗大學的評比結果。
A+ 等級的設計,其實可以說是針對某一套特定軟體所做出來的,並不是應該列入規範的常態作法,與其追求 A+ 等級,不如直接邁向 AA 或 AAA 等級纔是正確的作法。座談會的講義第 14 頁有提到「會提供改善指引」,指的即是說明如何從 A+ 邁向 AA 的技術說明文件。(註:這份文件目前還沒有開始動工就是了)
事實上並不是這樣。如果真的是要跟美國接軌的話,就會是直接把 508 公法 (Section 508) 抄過來用了。目前規範二版的主要參考依據是 W3C WCAG 2.0,W3C 是制定各項網頁標準的機構,這一點毋庸置疑,並不會因為 W3C 使用英文或者總部位於美國,就構成「W3C 等於美國」這樣的結論。
更進一步來說,「接軌」並不是抄襲,而是要在因地制宜的同時,不會與「網頁標準」互相衝突──如果制定出一種規範,使得人們遵守這項規範時,勢必會違背國際標準,這可不是大家希望發生的事。
原本的規範二版草案當中,對這部份的著墨其實比較多,但是研考會不願意在規範當中把各項作法寫死(實際的說法應該是類似行政命令層級的內容,不要寫進規範
,所以包括本來從規範一版當中直接沿用過來的程序,都被研考會退件了),最後就變成目前草案當中這樣籠統的說法。
目前規範制定委員(就是連我在內的五個人)對這部份的設想是這樣的:規範一版的作法是網站經營者提交網站給主管機關,由主管機關來審查及核發標章,所以責任跟業務壓力通通落在主管機關上;規範二版想要把責任分散給網站經營者,所以要求網站經營者「自我評量」之後,提交正式的文件給主管機關,如果未來在稽核程序當中發現這份「自我評量」文件填寫不實,填寫的網站經營者就必須要負擔相關的責任,嚴重一點的話就會是類似「偽造文書」之類的情況。
這裡有幾個細節必須要進一步說明:
這樣子的作法目前都還在設想階段,不過各位應該可以看出來,後續的配套、文件、軟體套件是否完善,會是決定這個作法是否確實可行的重要關鍵。
這個問題其實反應了兩件事:
確實盲人在使用網頁上面臨的問題會最為顯著,但是盲人的使用情境並不能涵蓋所有的網頁使用障礙;專門為盲人設計的網頁,對非盲人來說也可能障礙重重。至少我在參與規範二版的制定時,一直致力於讓發展的方向四平八穩,不要犧牲掉任何一種特殊需求與考量。
以說明複雜事物的網頁內容來說,採用圖片或動畫纔是應該要鼓勵的作法,而且其實現在的技術都很充足了,就連 Flash 其實也可以嵌入替代文字,讓相關的輔助科技取用;而當這些多媒體內容並非網頁中唯一描述這些概念的內容時(說白話一點,例如圖片的內容根本已經在上下文的文字間詳細描述,或者已經有提供足以表達相等意義的圖說文字時),或者僅用於額外的附加陪襯,那麼根本就應該要用 alt=""
這類的方式來指定空字串作為替代內容──關鍵不在於讓盲人「看」懂網站上的每一個個別檔案,而是在於讓每個網站的使用者都可以明白網頁內容。
規範內容「變多」的原因是許多規範一版當中因為不理解、不成熟而完全禁用的科技,在規範二版當中也可以運用了,所以規範二版必須要處理這些以前沒處理的部份,讓他們能被正確地運用。
網頁科技的進步,並不都是為了「花俏」,有許多科技乃是要讓人們可以更便利地運用網頁媒體、瞭解更複雜的資訊、完成更艱難的任務,制定網頁開發規範時必須要能善用所有可用的科技,纔能幫助任何需要幫助的使用者。當飛機成為普及的大眾交通工具後,何必堅持肢體障礙者一定要用輪椅當做唯一的交通方式呢?
在沒有衝突的情況下,我也會覺得該盡力支持國內軟體研發。但是目前規範一版這麼做的結果,卻是產生了與國際標準不相容的情況,而且也因為這個特定軟體未能善用網頁技術,導致網頁設計師必須做出一些多餘的事,這樣對國內整體的網頁發展來說,可就不是好事了。
我想,更正確、更該做的事情,是輔導國內的軟體研發單位善用網頁科技,改善這個特定軟體的功能。這可以怎麼開始呢?其實還蠻容易的,因為開放源碼的 NVDA 就在那兒,所有的源碼都可以讓任何人閱讀、研究、取用;儘管 NVDA 並不是市面上同類軟體中最強大的一套,但是仍然比國內自己研發的軟體要先進許多,也值得國內軟體研發單位研究、學習。
我有記下來的大概是以上各點,希望我所提出的這些意見能對其他有相同疑惑的人有些幫助。
最後附上《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二版草案 PDF 檔供各位參考,跟座談會上發放的版本幾乎一模一樣,只有再改正幾個錯字而已。
現在寫這篇還真的是前夕了。再過幾個小時就是研考會的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第二版推動策略說明會,地點在台北市仁愛路一段 17 號(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6F 國際會議廰,據說目前還有名額,可以現場報名,有提供免費餐盒……
呃,扯遠了,我真的要提前揭露的是,在最近幾天,研考會「基於其考量」(不要問我是什麼),修改了多次開會後交出去的規範草案,這些研考會提出的修改並未列入會議紀錄,其中也有某些對的東西因此被改成錯的,某些會議中特別討論出來的共識也被也被改掉──我在最後文件送印的期限前,努力挽回了一些,但是無法確定全部都有顧及。所以,如果你有來這場座談會/說明會,你應該會拿到一份目前的規範草案,而如果你確實有看到什麼怪怪的地方,請提出來,這樣會是最有力且有效的介入手段。
在目前的主流網頁瀏覽器當中,Google Chrome 的親和力支援大概是敬陪末座的,而且多年來的改善相當有限。
在眾多 Google Chrome 一直不處理的瑕疵當中,對親和力影響最大的,是對螢幕報讀軟體的不支援;所以今天 The Paciello Group 發起了一項公開連署:The Google Chrome Screen Reader Accessibility Petition,希望能夠藉由這樣的管道,讓 Google 這間自認為「不為惡」的公司,能夠聽到大家的聲音。(註:因為 Google 實在是沒有什麼客服管道,基本上你沒有任何正式的途徑可以向 Google 反應他們產品的瑕疵)
不論你是螢幕報讀軟體的使用者,或者是 Google Chrome 的支持愛用者,而希望 Google 能夠振作起來,做點好事,把 Google Chrome 變得更好,都請踴躍參與連署,謝謝大家。
6/29 的推動策略說明會基本上是這樣的,會有五位參與研修《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第二版的專家出席(我就是其中之一啦),另外還會邀請五位專家一起上台,參與座談。
這個「另外五位專家」是誰呢,此刻是還沒有確定,但是我剛剛看到了研考會那邊拋出來的名單,大概都是盲人相關團體成員,以及資管、特教、廣電相關領域的學校教授。
這個意思就是,我原本有向研考會推薦的網頁設計業界專家人選(也就是實際在承接相關案子寫網頁的人,而且我推薦的還是有實際處理國際相關法規的業界大長輩),被研考會略過了。產官學界在這裡就只有官跟學,沒有產業界。
我是不知道這樣子實際座談出來會有怎樣的結果啦,但是我真的希望業界關心這個議題的朋友,能夠把握機會,盡早報名這場說明會,並且在現場踴躍表達實務面的問題,不要讓這個規範跟策略,走向奇怪的方向;我在這裡的權力關係當中並沒有站在上位,我已經盡可能地做我能做的事,但是有些事恐怕還是要有外部力量,纔能裡應外合。
再次提醒大家,明天(6/14,星期一)就可以報名囉。
6/3 的會議是上星期的事了,因為在行政程序上突然冒出了一堆必須要處理的事(註:就是那種前幾個月一直問公家單位,答覆都是「不需要」,然後等到死線前不到一個月突然跟你說「我們突然發現需要做」的那種事),所以一直沒空來寫文。
總之呢,最近這次的會議當中,決定把幾個月前(一開始)決定不要放進來的 W3C WCAG 2.0 Success Criteria 重新納入研考會版規範二版。(有沒有覺得這種事很熟悉?)然後決定「檢查碼」跟「自我評量碼」的編碼方式刪掉對應規範條文的部份(因為會有多對多的關係,不是一對一)。除此之外沒有太大的變動。
另一個消息則是,這個案子的期中說明會已經決定了,訂在 6/29 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報名資訊請見研考會網站「網頁內容可及性指引(WCAG2.0)推動策略說明會簡章」,6/14(星期一)開始報名,說明會當中應該會有一定程度的互動,互動的結果會影響到接下來兩個月的方向,所以有心要向研考會撥亂反正的朋友請千萬不要錯過這個機會。
這一次的會議比較多時間是用來直接回答研考會方提出的問題,以及修改一些第二版《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草案中的文字細節。比較值得一提的事情則是:公聽會的時間應該會排在七月上旬,屆時會提供的書面資料「不會」有規範草案,但是會有規範草案拆散後重新編排過的說明文件。
另外,除了規範草案的部分內容文字調整外,這次會議並決議了要把負責收錄「網站自我評量表」以及負責稽核的單位定名為「認證機構」,認證機構並且需要由「主管機關授權」。
這邊說的「主管機關」不見得會是研考會,因為目前立法院正在處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法中把 NCC 以及金管會管轄機關也一併納入,並要求「資訊無障礙」,換句話說,未來除了政府網站、學校網站外,網路銀行、網路媒體等,網站也都要符合這個規範;另外則是規範二版草案的長遠計畫是要推動納入 CNS 國家標準,所以目前文件撰寫格式均遵循 CNS 文件格式。由這兩者結合,日後這個規範的層級將可能會往上提昇。總之,看最後法令訂出來的主管機構是誰,這邊就會是誰要負責授權認證機構營運。
本次會議最後一項值得記下來的決議,則是要在規範條文中「明訂檢測碼維護程序,成立委員會,每年經常性維護檢測碼」,算是強迫負責單位(目前也就是研考會)未來必須要常常更新規範內容,以反映最新的網頁科技,以免像現在這樣一直放著不動。
下次會議的時間預計是在六月第一週,有什麼最新消息也會盡可能告訴大家,謝謝各位本週的收看。
5/12 的會議之後,研考會《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二版的發展方向又略有不同。比較重要的變動是:
前幾天跟研考會那邊的承辦人開了個緊急臨時會,目的是要取得一些研究案件進行方向的共識。這個會議的一些結論此刻還不到能確認(然後讓各位知道)的成熟度,但是有一個不怎麼好的消息大概是不會改變的。
現行的研考會規定當中,有個未列入《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內的「A+」等級,關於這個等級,目前研議中的《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第二版會持怎樣的態度呢?按照目前的討論情況來看,第二版的正式規範條文當中仍然不會有這個等級,但是這個等級依舊會透過行政命令的方式「附加」進來。(背後的原因當然就是為了要安撫相關利害團體)
說實話,不是好消息,但是也沒有比現況糟。
(這一篇沒圖沒真相,先說個抱歉。)前幾天編輯來信,寄來了第一章內容的試排檔案,大致上是要確認實際排版起來的樣子。
我已經回信給編輯,提出了一些修改想法,包括每章末參考資料的格式等,另外則是整理了一份自製解說圖的解說,要請美術人員加以修改。有些我自己繪製的圖表與解說圖有點粗糙,所以需要閃開讓專業的來……不過這些工作其實已經是出版社美術人員的額外負擔,所以在各方面真的需要麻煩美術人員。
我自己對試排版的感想嘛,覺得有點兒生硬,所以這方面也已經向編輯提出反應,編輯會做些調整,試著讓書看起來活潑點。
目前能揭露的好像就這些而已,有進一步消息的話我也會儘快讓各位知道。
由於 W3C WCAG 2.0 已經釋出一段時日,研考會也在今年開始準備把多年前制定的《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與相關的一些文件加以更新,目標是能跟上 WCAG 2.0 的進展。
目前研考會的進度是用委外服務案的方式,發包給承包廠商,然後由承包廠商延攬專家學者招開委員會議來討論及制定《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 2.0》。因緣際會之下,我也是所謂「專家學者」的成員。由於原本的《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有許多問題(各位等拿到書大概就會在某一章裡面看到),此次參與其實是很重要的機會,看能不能改掉原先不妥之處,因此我目前為止都是採取很積極的態度在參與這個案子。另外,我覺得這裡也可以放出一些……嗯,「風聲」,讓大家瞭解一下目前的情況是怎樣,如果發生很大的偏差時,也可以靠各位先行反應輿論云云。
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已經招開過一次內部起始會議、一次與研考會官員的起始會議、兩次委員會議(主持委員先前曾參與制定《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我則是所有委員當中學、經歷看起來最弱的),接下來應該都是平均每兩週招開一次委員會議,然後在六月跟九月份會各有一場公聽會(形式未知、對象未知)。雖然現在是資訊時代了,但是通常還是在兩週一次的委員會議當中纔能有些顯著的討論進展。
研考會的官員構思的情況比較遠一點,大致上可以感受得出來他們也比較喜歡「親和力」這樣的說法(但是在委員會議當中,為了顧及行政命令的回溯相容與前後一致性,最後還是決議沿用「無障礙」及「可及性」的說法,唉),並且想把目前對公部門的各項網頁製作的規範(現行的有五套)合併成一套;不過研考會實際執行此案的承辦人想的比較,嗯,現實一點,因此此案大概完全不會處理到前述的「願景」,而是僅產出原有《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及相關文件的「修補」。
所以目前為止的委員會議討論進展到哪裡了呢?目前的共識包括了:
然後我也已經按照上述的專有名詞翻譯對照表,翻譯完這兩份 W3C 文件:
說實話,我自己還蠻擔心的──因為研考會承辦人的認知大概是「做一些修改,就可以讓原先的規範與應用軟體(「機器檢測」用的 FreeGo 軟體)適用 WCAG 2.0」,也僅預期需要修改《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無障礙網頁開發技術手冊》(這份手冊僅適用於 HTML 4.01)、《無障礙網頁人工檢視參考手冊》(用於「人工檢測」)三份文件就好。麻煩之處在於 WCAG 1.0 到 2.0 之間的變動相當大,而且是從架構、理念、態度都有很大的不同,再加上原本研考會《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及相關文件訂得實在是很奇怪且狹隘,在這邊單純從這三份文件為基礎加以修改的作法是不是適合就是個大問題,如何修改、能不能在案期內完成,又是另一個大問題。
認識我的人大概多少知道我把網頁親和力當成某種畢生志業在做,所以能夠發揮影響的地方我就不會放過。但是你也知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這個案子到底能丟掉多少過去的包袱,然後能夠產出多少真正有用的東西?我得先在這邊畫下一個問號,如果有更多的進展或消息,也會儘快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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