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2

《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第二版之 A+ 檢測等級

承接上一篇文章,另一個最近處理的問題是關於《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第一版執行期間冒出來的那個「A+ 等級」。

這個「A+ 等級」在第一版規範當中,大致上是以「A 等級」為基礎,然後額外加上「三項功能」,以及 6.5、9.2、9.3、9.5、13.6 這五個檢測碼──實際上那個「三項功能」的用意或精神都已經涵蓋於那五個檢測碼當中了,唯一完全跳脫整個規範設計的祇剩下那個古怪的「導盲磚」。

於是乎,在處理《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第二版時,關鍵就會在於那五個檢測碼會發生什麼事。非常幸運地,那五個檢測碼在 W3C WCAG 2.0 當中,多半屬於「現在的使用者代理已經夠成熟了,不再需要這種過渡性設計」,白話一點,就是已經不復存在了;唯一一個殘存下來的,是第二版規範中的「8.5 除非網頁是一段程序的結果或某個步驟,否則就要有多於一種方法,來在一組網頁當中定出特定的一個來」,這一個成功準則原本在 W3C WCAG 2.0 的設計中,是 AA 檢測等級,由於研考會強烈要求要把 A+ 對應到第二版的 A,所以唯一可行的作法就是把這一條從 AA 改列為 A。以下是我目前在規範當中針對這項變化所撰寫的註腳:

規範 8.5 於 W3C 協會網頁內容可及性規範之檢測等級為 AA,然因多重導覽之設計,對我國網頁使用者至關重要,故於本規範中,將此條規範之檢測等級設為 A;比對本規範與 W3C 協會之網頁內容可及性規範時,需注意符合本規範檢測等級 A 之網站可符合 W3C 協會網頁內容可及性規範檢測等級 A,但符合 W3C 協會網頁內容可及性規範檢測等級A之網站,亦需通過規範 8.5 之檢測,方可符合本規範之檢測等級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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